长兴岛园区科研用房分配信息公示(第九批)

  根据研究组申请,科研用房分配小组讨论,第九批拟分配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座科研用房使用面积51.13m2。目前,长兴岛园区剩余能源化学楼A座1825.17m2可分配。

  现将第八批分配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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