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气体报警器检测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10月23日取消气体报警器强制检定,各使用单位根据需要对气体报警器进行非强制检定或自行校验,自行承担检定或校验费用。

  所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气体报警器使用部门应定期向计量室提出委托检测,所安全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检测工作”。为保证气体报警器技术性能达到要求,我所建议报警器管理选择非强制检定的方式。

  我所决定委托具备气体报警器检测资质的政府计量检测部门(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提供气体报警器集中检测服务,气体报警器检测费用由各研究组自行承担。

  检测时间:6月28日开始,各研究组检测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收费模式:研究组根据检定情况向统一账户划拨经费,计量室向检测单位统一付费。检测单价详情见附件1。

  请各位研究组安全员在6月24日前填写附件2,并通过邮件反馈给联系人。无论是否需要集中检测服务均请回复,以便计量室和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并组织检定。

  联系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84379208

  电子邮箱:liuhf@dicp.ac.cn 

  附件1: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2:报警器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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