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挪威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有意申报者认真组织材料,并于截止日期前一工作日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一、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1.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1)From developing rapid and precise diagnostic methods to the development of novel treatments including antiviral drugs and vaccines;

  (2)Mapping how the genetic material of the virus changes over time;

  (3)Studying how the immune system is involved in both protective mechanisms of animal-derived viruses and how the immune system is involved in COVID-19 disease;

  (4)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health delivery sciences, and social and behavioral aspects of emergency public health response。

  2.资助计划

  资助期限3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900万克朗/项。计划资助不超过4个合作研究项目。

  3.申报要求

  (1)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合作协议和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2)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6月22日16时至2020年8月11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挪威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

  Sustainable and safe food from agriculture and aquaculture。

  2.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挪方资助强度为400至500万克朗/项。计划资助不超过10个合作研究项目。

  3.申报要求

  (1)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和合作协议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2)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9月2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

  无领域限制。

  2.资助计划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瑞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60万瑞典克朗/项。中方经费填写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瑞典的国际旅费和在瑞典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资助瑞典研究人员来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访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中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资助期限3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3.申报要求

  (1)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瑞方申请人及参与人的简历和合作协议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2)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4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1.资助领域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将在冠状病毒研究领域联合支持金砖五国科学家携手开展科研合作与攻关,各国资助机构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开展合作研究。

  (1)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COVID-19 vaccines and drugs, including repurposing of available drugs;

  (2)Genomic sequencing of SARS-CoV-2 and studies on the epidemiology and mathematical modelling of the COVID-19 pandemic。

  2.资助计划

  资助年限2年,执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8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

  3.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应由金砖五国中的至少三国科学家作为合作者联合撰写,其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负责与项目征集办公室的联络及向http://ams.rfbr.ru/BRICS申报系统提交项目英文申请书,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2020年8月18日15时;

  (2)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1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