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控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

各研究组、职能部门:

  为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8·4”重大爆炸事件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与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部署要求,为了防范事故发生、举一反三,请各研究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爆炸品(以下简称“管控化学品”)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依据及内容:法律法规及研究所安全管理制度

  二、检查要求

  1.各部门根据附件检查表自查,并立即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

  2.自查时间:8月31日至9月4日

  3.自查中发现存有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立即报综合管理处。

  4.请各部门安全员老师于9月4日下班前,将自查结果通过邮箱发送至zhangjun2012@dicp.ac.cn,同时抄送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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