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际合作局关于征集2022年中科院—荷兰科研组织联合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推动中科院与荷兰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双方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水平,中科院与荷兰科研组织(NWO)根据2019年续签的科学合作备忘录,拟每年支持双方研究人员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双边研究合作,资助的研究将与国家发展战略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国际倡议保持一致。双方2022年定于在“Vertical Farming”主题下联合择优支持双边合作项目。中方支持中方的科研人员,荷方支持荷方的科研人员。

  请有意申请的研究组严格按照附件1的征集说明准备申请,中方项目申报要求及说明如下:

  1.中方的两位共同申请人均须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副研以上职称并来自不同院属单位。

  2.中方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50万元。

  3.两位共同申请人中任意一人已获得国际合作局对外合作重点项目支持或有双边项目在研课题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申报。

  中荷双方同时开启项目征集,中科院ARP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16点(北京时间),荷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4日14点(中欧时间),之后概不受理。申请人向两方提交的申请书需保持一致。

  中方申请人应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由主申请人登陆新一代ARP系统国际合作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类别”栏中应选择“中科院-荷兰科研组织项目”;项目实施时间建议以年度为单位;并在附件中提交与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的申请书英文版(附件2)。相关申请材料有任何差别的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附荷方项目征集链接:https://www.nwo.nl/en/funding/our-funding-instruments/wotro/merian-fund/cooperation-china-the-netherlands-cas/cooperation-china-the-netherlands-cas.html

  ARP填报问题联络人:钱田甜,010-68597751;项目问题咨询联络人:龚海华,010-68597396。国际合作局将在12月与荷方共同组织围绕本项目申请的网络会议,尽请关注会议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李婉君

  联系电话:84379197

  电子邮箱:lwj@dicp.ac.cn

  附件1:The Netherlands (CAS)-call for proposals

  附件2:The Netherlands (CAS)-application form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