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STS区域重点项目(A类)的通知

各研究组:

  现转发《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关于征集2021年STS区域重点项目(A类)的通知》。

  为发挥中科院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作用,服务区域创新发展,促进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十四五”期间,中科院对院区域重点项目的组织方式进行调整,与地方部门共同凝练院省合作重点任务,围绕重点任务组织策划项目。

  一、征集范围

  区域重点项目原则上院经费与地方经费相互匹配使用,院地共同支持、共同管理。针对地方发展对科技的需求,做出“用得上,有影响”的成果。

  1.研发类:院省共同凝练形成了院省科技合作重点任务,经地方部门、第三方专家评估,拟支持“高端半导体激光器件及核心设备产业化”等25项重点任务。已编制形成项目指南(附件1),请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报送项目建议。

  2. 智库类:择优支持与相关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地方重要的社会经济发展、创新发展规划等紧密结合的智库类项目,包括规划方案、咨询报告、政策建议等,要落实院地合作协议,体现“地方出题”,由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支持的任务,择优同步予以支持;定向支持科技合作相关评价体系研究,科技合作信息服务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请按指南中的研发类重点任务和智库类项目征集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

  2. 鼓励跨单位组织研究队伍,统筹院内优势力量,鼓励积极联合地方合作单位。

  3. 项目建议书应针对指南中所提需求,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科技服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突出研究重点;并如实反映与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的合作情况以及已有资源集成情况(包括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系)等内容。

  4. 本次征集项目已设定预算控制额度。报送单位应根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预算表参照《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16﹞169号)相关规定填报;本次提出的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及立项后核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

  三、报送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组按要求填报《项目建议书》(附件2)、《区域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清单》(附件3),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反馈至成果处lsun@dicp.ac.cn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研究组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联系人:孙亮

  联系电话:84379575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

  附件:

  1. 申报指南

  2. 项目建议书模板

  3. 2021年区域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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