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现转发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沙河口区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认定通知》,符合认定资格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办理认定。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5年内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注册地为沙河口区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3.申请之日前,已在大连市内五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二、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登记表1份(登录学信网打印);
3.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若工作身份为公务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截止到申请之日,在市内五区(中西沙甘高)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1份(社保中心自助打印);
5.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企业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手写写明:此副本仅用于办理沙河口区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认定);
6.《大连市沙河口区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附件)一式3份(2份交至沙河口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1份交至人事处),三份表格均为原件,表格填写详见填表说明。
三、申请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四、申请地址
沙河口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214室(沙河口区永平街205号)
五、认定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84627709
所内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