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岛园区科研用房分配信息公示(第十批)
发布时间:2020-10-21 | 供稿部门:综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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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组申请,科研用房分配小组讨论,第十批拟分配长兴岛园区能源化学楼A座科研用房使用面积675.28m2。目前,长兴岛园区剩余能源化学楼A座1149.89m2可分配。
现将第十批分配信息(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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