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提租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8 | 供稿部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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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内在编在岗职工: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及《大连化物所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我所自2020年6月起实施岗位绩效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并调整提租补贴核算标准。每年提租补贴按上年12月职工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研究所平均奖励性绩效合计乘以13%进行核算发放,2020年6月至12月差额部分于12月18日通过ARP系统合并工资计税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