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我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所礼堂会议室召开。在所的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和管理及支撑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科院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讨论修订大连化物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副所长包翠艳主持。党委书记、所长张涛做了总结讲话。
会议首先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中科院党组委托沈阳分院党组与我所签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会同志围绕我所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重点对实施细则中的责任分工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党委书记、所长张涛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指出:“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不断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已被列为党的建设的五大任务之一。按照中科院党组的要求,我们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了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希望通过大家充分讨论修改,使这个实施细则既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又具有可操作性。前不久,我代表我所与沈阳分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下一步我们还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与各部门、各研究室签订责任书,形成全所共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把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文/竹轩童,图/赵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