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5月28日下午,我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讨论会,认真学习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讨论确定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讨论会由党委书记、副所长包翠艳主持,党委副书记、副所长冯埃生和在所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在学习讨论会上,包翠艳书记和与会同志一起认真学习了中科院党组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然后逐项学习了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包翠艳书记在发言中说,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民主监督,中央制定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以来,我所已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采取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等新机制,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新要求。

  会议在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院党组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基础上,讨论确定了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包翠艳书记强调指出,中央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先进性和能力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我们要结合我所的工作实际,把近年来我所在党内开展的“支部筑堡垒,党员做旗帜”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纳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文/竹轩童 图/赵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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