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所党委在生物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就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由党委书记、副所长包翠艳主持,来自研究室、管理及支撑部门和所参控股公司的28个在职党支部书记(委员)参加了会议。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先进性和能力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按照中央和中共大连市委、中科院党组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所党委研究确定了我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号召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证我所持续创新、科学发展”为主题,把“支部筑堡垒,党员做旗帜”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纳入创先争优活动之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创新、服务创新、促进创新,在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和谐奋进、服务职工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积极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
包翠艳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既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我们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努力实现创先争优活动要在推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和谐奋进上取得新成效,在服务职工群众上取得新进步,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取得新突破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的活力,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
会议期间,包翠艳书记组织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同时就近期开展的“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演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文/竹轩童 图/赵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