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签订“大连化物所奖学金”协议

11月27-28日,副所长李灿院士专程赴厦门大学,代表我所与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签订“大连化物所奖学金”协议。

11月28日的签约仪式由厦门大学副校长孙世刚教授主持,副所长李灿院士和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长黄培强教授分别在“大连化物所奖学金”协议书上签字。李所长在随后的发言中表示,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望,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作为厦门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保持着高质量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为我国化学化工领域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毕业生,也一直为大连化物所选送研究生。从老一辈科学家开始,两个单位就在物理化学等领域保持非常密切的合作研究关系。此次在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大连化物所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献身我国科研事业;同时进一步加强大连化物所与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持续合作。

在随后由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举办的“卢嘉锡讲座”上,李灿院士做了题为“催化科学和技术的未来发展及太阳能利用的科学挑战”的学术报告。我所包信和院士在出席“第十六届全国光散射学术会议”和“第三届亚洲光谱学会议”期间,也应邀为 “卢嘉锡讲座”作了题为“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催化科学和技术”的学术报告。两场报告吸引了近600人参加。为了庆祝厦门大学建校90周年,李灿院士欣然题词“高山仰止,止于至善”,并代表我所对厦门大学建校9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

11月27日,研究生部主任熊博晖与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夏海平教授对“大连化物所奖学金”的章程和协议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我所在国内相关高校设立奖学金的工作已经陆续开展。到目前为止,我所已经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和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签订协议,并与大连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和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达成初步意向。我所从2012年开始,每年将拨1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在国内化学、化工、物理、材料、生物等领域有影响的高校院系设立“大连化物所奖学金”,以此进一步提高大连化物所的“品牌效应”,不断扩大我所在高校间的影响力,进而吸引更多品学兼优、实验技能突出的优秀本科生报考,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文/图 熊川男、熊博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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