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至2015年3月,财政部、中科院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制度。为了学习掌握新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所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4月9日下午,财务处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工作交流会,科技处、综合管理处、基建办、质量处、监察审计室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交流会上,财务处首先介绍了会议召开的背景和目的,接着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新制度中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形式适用的范围、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政府采购信息的报送、加强生化试剂及耗材采购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最后,与会人员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就新规定的具体实施细节展开了热烈讨论。(文/季鹏飞 图/陈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