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由中科院条财局赵国华带队,沈阳分院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对我所化工实验楼(04楼)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会由赵国华主持,我所党委书记王华及基建办、综合管理处、财务处、综合档案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首先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然后分组对管理使用、建安、档案、财务四个方面进行了验收。通过查看现场、审阅财务和档案资料等,验收组一致认为:化工实验楼(04楼)维修改造项目完成了实施方案批复的全部内容,符合设计要求,财务和档案管理严谨规范,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验收。(文/图 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