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我所顺利获得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五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质量处计量室可继续在所内开展此五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工作。五项计量标准分别为:“一般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装置”、“F1等级砝码标准装置”、“气相色谱仪检定装置”、“热电偶标准装置”、“配热电偶用温度仪表检定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我所在2012年获得的五项计量标准考核旧证书在今年到期,需要接受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重新考核发证。为顺利通过计量建标现场复查,质量处组织计量室按照JJF1033-2008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认真准备,完成各项标准的建标报告、稳定性考核表、重复性考核表等文件编撰工作,整理各计量标准器的检定证书,顺利通过文件初审考核。在4月26日的现场考核中,我所计量工作人员全力配合,按审核组专家要求进行操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得到专家们的一致好评,五项检定标准一次性通过了全部考核。
五项计量检定标准检定资格的取得和保持,保证了我所大部分科研生产用计量器具能够不出所门甚至是实验室就能得到定期的计量检定和校准,大大节省了科研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也保证了我所科研生产数据的准确性。(文/图 关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