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批准依托我所筹建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

  近日,中国科学院发布《关于批准筹建深海技术等6个创新研究院的通知》,批准依托我所筹建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筹建期自20178月至201912月,由所长刘中民担任筹建工作组组长。通知要求创新研究院按照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和《关于近期深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国家实验室建设及北京、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瞄准国家重大需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整合优势创新力量,积极参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促进“三重大”成果产出,率先建设国际一流科研机构。 

  研究所分类改革是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提出的重大改革发展举措,也是新时期我院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根据院党组工作部署和新形势要求,我院正在以全面深入的体制机制改革为基础,积极构建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逐步形成“总部(院部)抓总、区域/领域主战、四类机构/研究所主建”的改革创新发展新格局,打造“率先行动”计划升级版。(文/李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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