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名单,共有18家单位入选,我所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家获此称号的机构。截至目前,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共有33家,中科院有4家院属单位入选。
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和《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若干意见》(国知发协字〔2012〕138号),培育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力量,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支撑政府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分类管理,扶优扶强,供需促接,能力培养”的工作思路,在2013—2017年工作基础上开展了2018年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类服务机构培育工作,经过机构自主申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部委和全国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联盟成员单位推荐,第三方机构初步审核和量化评价,专家评审会综合评审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二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
2015年,我所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三年来,我所依托知识产权专员团队建设专业化的分析评议队伍,面向科研创新和技术转移提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专利检索分析、专利价值分析、专利挖掘和布局、专利检索分析实战培训等服务,在推进专利信息的利用与示范推广、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科研规划与竞争分析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未来,我所将继续完善和维护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努力加强知识产权检索分析的研究和实践应用,提升分析评议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的深入发展。(文/冯天时、杜伟)